按照《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》(昆办通[2008]35号)规定,经研究决定,我区司法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选调单位、职位及人数
五华区司法局司法助理员岗位1名。
二、公开选调的范围、对象及条件
本次公开选调面向云南省监狱、劳教系统在职公务员。除具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(二)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79年1月1日后出生);
(三)具有从事监狱或劳教所五年以上工作经历,对在押服刑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有一定的能力和水平;
(四)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;
(五)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;
(六)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,曾受过刑事、纪律处分,或正在接受与刑事、纪律有关审查的人员不得报名。
三、公开选调的程序
(一)发布选调公告
通过昆明信息港、昆明人事网和昆明五华网面向全省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。
(二)公开报名
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名时需出示、出具的相关材料:《五华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两份;诚信承诺书一份;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2张(照片背面写清姓名);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。
报名时间:2009年5月11日—5月20日(上午:9:00—11:30;下午:1:00—5:00)(节假日除外)
报名地点:五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(正义路五华坊42号,人民电影院旁)
联系电话:0871-6277516
(三)资格审查
根据选调条件,由五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,应在规定时间(另行通知)内领取准考证,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。
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﹕1,达不到规定比例的,取消选调计划。
(四)考试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
1、笔试。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,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,由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进行。
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(含国情、省情、市情)、公共管理基本知识(含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、行政法、行政管理、公共政策)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等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%。
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《准考证》。
2、面试。笔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成绩,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2: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。笔试成绩不及格的,不得进入面试。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名额的,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。面试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和选调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,总人数7人,其中,选调单位相关人员不超过2人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%。
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考试结束后,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,并在昆明信息港、昆明人事网和昆明五华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(五)组织考察
五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、面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。
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,体检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,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。
考察工作由五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道德品质等,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。
(六)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
根据考察结果,报五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,并在昆明信息港、昆明人事网和昆明五华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满,符合调动条件的,由五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,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。
四、纪律和监督
选调工作邀请五华区纪委、监察局全程监督。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、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。对违反选调纪律、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,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监督电话:五华区纪委、监察局 0871-3628562
昆明市五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二○○九年五月七日